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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


  中国与摩洛哥关系

  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1958年11月1日中摩建交,43年来,两国政治关系平稳、顺利发展。两国在许多国际问题上观点相近或相似,摩支持我对台湾、人权等问题的立场,高度评价中国按“一国两制”方针收回香港,赞赏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和所取得的成就,愿进一步发展对华关系。1996年两国外交部签署定期政治磋商协定。

  【重要互访】 

    中方:周恩来总理(1963年),赵紫阳总理(1982年),杨尚昆主席(1992年),李鹏总理(1995年),江泽民主席(1999年)。

    摩方:哈桑二世国王胞弟阿卜杜拉亲王(1964年),首相马蒂·布阿比德(1982年),议长奥斯曼(1986年),哈桑二世国王女儿梅里安公主夫妇(1987年),王储西迪·穆罕默德(1991年),首相尤素福(1998年)。

    2000年,人大副委员长田纪云、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罗干国务委员、政协副主席李贵鲜、吉佩定副外长访摩。摩经济、财政和旅游大臣法萨拉·瓦拉卢率摩政府代表团出席“中非合作论坛--北京2000年部长级会议”。

    二、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国与摩洛哥贸易额:1999年为3.093亿美元,2000年为3.36亿美元。

    中国主要向摩出口轻工产品、纺织品、绿茶和机电产品等。从摩进口磷酸盐、化肥和钴矿砂。

    两国政府间成立有经济、贸易和技术混委会。2001年1月在北京召开混委会第六次会议。

    2000年10月,摩洛哥外贸银行在北京设立办事处。

    【经援与互利合作】

    1961年以来,中国向摩提供了一定数量的经济援助。中国同摩的互利合作始于1983年。目前中国在摩劳务承包基本集中在渔业合作领域。

  三、在卫生、文化方面的双边交往与合作

    中国于1975年9月向摩派出第一支医疗队。1998年中摩续签新的医疗合作协定。目前中国有120名医务人员分布在不同的医疗点工作。

    中国自1975年开始向摩派留学生。

  四、重要双边协议

  1958年两国签署第一个政府间《贸易协定》。

  1995年签署新的《经济和贸易协定》和《投资保护协定》。

  1996年两国签署《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摩洛哥王国外交与合作部定期政治磋商协定》。

  1998年两国签署《动植物检疫合作协定》、《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五、中国驻摩洛哥大使:熊展旗。

  馆址:拉巴特苏维西法赫斯大街16号(16,Charia Al Fahs, Souissi,Rabat. )

  电话:00212-3-7754056,7754940(商务处)

  传真:7757519,7756966(商务处)

  电传:32745 M BCECHINE(商务处)

  摩洛哥驻中国大使:米蒙·迈赫迪(Mimoun Mehdi)。

  馆址:北京三里屯路16号(16,San Li Tun Lu Beijing)

  电话:65321796,6532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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