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门
中国与也门的关系
1956年9月24日中国与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建立公使级外交关系,1963年2月13日升格为大使级。1968年1月31日中国与也门人民民主共和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也门统一后,两国建交日期定为1956年9月24日。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
一、政治关系与重要互访
中国支持也门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也门统一。也门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中、也两国在许多重大国际与地区问题上看法一致或相似,并一贯相互理解与支持。近年来访华的也门领导人有:也门总统萨利赫(1987、1998年)、副总统哈迪(1999年)、也门议会议长艾哈迈尔(1999年)、也门总统委员会主席特使、总统委员会委员加尼(1994年)、也门外长埃里亚尼(1998年)、也门全人大副总书记叶海亚·穆塔瓦基勒(1995年)等。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姬鹏飞(1989年)、吴邦国(1996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铁木尔·达瓦买提(2000年)、政协副主席赛福鼎(1993年)和杨汝岱(2000年)、外交部长钱其琛(1990年)、国务委员张劲夫(1986年)等先后访问过也门。
二、经济合作与贸易关系
2000年中也贸易总额为9.11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额为1.76亿美元,进口额为7.35亿美元。中国从1979年起在也门开展承包、劳务及合资经营业务。1998年中国在也门劳务人员约1400人。中也两国间建立有经贸混委会,并定期举行会议。
中国同也门签有经济技术合作协定(1998年)和投资鼓励和相互保护协定(1998年)。
三、其它交流与合作
中国向也门派有医疗队、体育教练组、教师组等。
上海市同亚丁省、安徽省同哈达拉毛省分别于1995年和1998年签署了建立友好省市、省际关系协议。
目前,也门在华留学生有145名。
四、重要双边协议及文件
中也两国政府签署的合作协议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航空、领事等各个领域。其中重要的双边协议有: 中、也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98年2月 中、也两国政府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 98年2月 中、也两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 98年2月 互换中、也两国领事条约批准书的证书 98年2月 中、也体育合作协定 98年3月 |